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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默刑期已滿 媒體看守所外等候未見其身影
????中新網1月29日電(耿慶源)1月27日,張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一審宣判。最終,張默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實際羈押一日(包括拘留逮捕在內所有時間)折抵刑期一日。由于張默去年7月29日被羈押,羈押期已滿半年,故推測他將于29日零點獲釋。
????雖然27日下午,海淀區(qū)檢察院公訴二處在其官方微博中稱張默將于28日獲釋,但仍有不少媒體來到看守所門前等待。直到今日凌晨1:00仍未見張默身影。
????媒體苦等 不見張默身影
????28日晚22:00,記者來到看押張默的北京市海淀區(qū)看守所,發(fā)現(xiàn)大門依然緊閉,不斷有警車進出,門外已有數(shù)家媒體等候,希望在第一時間報道張默獲釋的消息。
????28日晚23:00,海淀看守所門前已聚集了大批媒體,不少媒體記者開始商量采訪計劃。
????29日00:00,雖然仍不斷有警車從看守所進出,但記者依然不見張默的身影。有的媒體已放棄等候,陸續(xù)從現(xiàn)場離開。
????凌晨1:00,大部分媒體已離開了現(xiàn)場,并未等來張默獲釋的消息。
????判決或仍未生效
????據(jù)記者了解,刑事判決在被告人不上訴,公訴人不抗訴的前提下,通常十天后生效。如果在判決生效時已期滿,則可以釋放。按此規(guī)定,張默的刑事判決結果或仍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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