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紅網(wǎng)
2021-05-18
北京房山藍天救援隊救助18名被困驢友,其中一名驢友在自己有水的情況下,仍然問救援隊要水。在救援結(jié)束回到山下后,這位驢友掏出兩瓶水開始燒水泡茶。問其原因,這位驢友稱人需要“留一手”。(5月13日 《北京日報》)
5月13日晚,救援隊回復此事為極個別行為,“在陌生的山野,生死未卜時,人們想到的是自己的家庭和孩子,‘留一手’沒毛病”“畢竟形形色色才是生活”。
而在該次救援行動中,這位“留一手”的驢友是剝奪了其他人在艱難救援中飲用純凈水的權(quán)利,自我臆想在遇到危險情況,可以多兩瓶水來增加自己生存的概率。
這是一種將概率問題附加在現(xiàn)實問題上的行為。
救援任務(wù)繁重,山路崎嶇無比危險,到處是懸崖峭壁,窄處只能容下一只腳,救援隊員不僅要在漆黑的夜里背著傷者穿越這懸崖峭壁,還要將自己的水給驢友,導致自己后半夜斷水斷糧。
而這位驢友的行為雖然是自我保存,趨利避害。但為了自己、家庭的利益,去犧牲他人或者社會的利益。這是一種并不健康的“自我主義”。
當在生死未卜的情況下,人們的求生欲望更甚、對于一些肩負在自己身上的責任,總會有更清晰的認識。譬如對子女的養(yǎng)育,對父母的贍養(yǎng)。因為只有自己活下來,所有可能才會變成可能。所以“我”不能死。而對于與自己并無親疏關(guān)系的“其他人”,似乎是不在自己的擔心范圍之內(nèi)。
這種過于理性的考量,只在乎自己與自己相關(guān)的個人主義,“這不僅是對道德良知的致命傷害,也會破壞人與人之間發(fā)乎本性的團結(jié)互助精神”。
我們心中永遠要有一把標尺,衡量自由原則的尺度,衡量我們的個人自由與可享用的社會權(quán)利之間的尺度。
并非是討論“自我主義”好不好,而是我們在抨擊用其他的人權(quán)益來來保全自我的行為,這種“留一手”的厚黑學心態(tài)應(yīng)該受到道德的譴責。
不禁細思極恐,事件中的驢友只想到了自己于是“留一手”,必然導致了救援隊或者其他有需要的人沒水喝,這種只顧自己性命絲毫不為他人性命動容的想法非??膳?。
1994年克拉瑪依大火案,其中一句“學生們不要動,讓領(lǐng)導先走!”這也是一種“留一手”式的自我主義,不過與驢友有區(qū)別的是,這是用自己手中的權(quán)力去搶奪他人本可以逃走的社會權(quán)利。這種有意識地用權(quán)力剝奪權(quán)利,在危機事件中只顧自己,漠視除自己以外生命,比單純的自私更加可怕。
當個人的選擇妨礙了別人的利益,這種“留一手”式的個人主義逐漸演化,變成了擁有權(quán)力時可以肆意剝奪他人的權(quán)利,這是我們都不愿意看到的。
文/胡沛涵(廣州華商學院)
[責任編輯:趙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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