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周慧慧 馬子惠
本報訊 近日,沈丘縣人民法院積極創(chuàng)新訴中調解新思路,探索“訴訟+調解”調審一體化新模式,成功調解一起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案件。
據(jù)悉,王某是一名高級船員,常年在海上工作。2017年,王某所在的船只在上海市周邊海域作業(yè)時,與一艘馬來西亞貨船相碰撞,造成王某墜海。遍尋無果后,王某的妻子向法院申請宣告了王某的死亡。
由于王某生前在保險公司投保有人身意外險,王某的父母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
沈丘縣人民法院老城人民法庭庭長黃國平承辦此案后,考慮到王某的妻子和女兒也有權依據(jù)保險合同向保險公司主張保險金,為減輕當事人訴累、節(jié)約司法資源,黃國平主動和王某的妻女聯(lián)系,希望她們能主動參與到訴訟當中。
該案在開庭審理過程中,通過書記員的耐心勸導和黃國平的釋法說理,最終促成各方當事人順利達成調解協(xié)議,王某的父母、妻女平均分割了保險金,法院當場制作并送達調解書,解決了王某一家的矛盾糾紛,并得到了各方當事人的一致認可。目前,保險公司已按照調解協(xié)議向王某的父母及妻女支付了保險金。
訴中調解是沈丘縣人民法院完善訴調對接和多元解紛機制的重要一環(huán),也是訴前調解的有效補充。近年來,沈丘縣人民法院依托訴調對接工作機制,規(guī)范訴調對接工作流程,加強人民調解指導,開展訴前訴中調解,不斷提升訴源治理和多元解紛的效果。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