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周口市人民政府批準,周口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以公開出讓方式出讓一(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注:1.以上宗地不得建設土地《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的項目;2.以上宗地范圍內(nèi)的公共設施(含地下),受讓人可結合規(guī)劃設計方案保留,對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解決,并承擔所需費用;3.出讓價款繳納時間為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nèi)繳納50%的首付款、余款在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nèi)繳清;土地交付時間為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nèi);建設項目開工時間為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內(nèi),開工之日起3年內(nèi)竣工。4.該宗地按照周口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周口市商品住房項目配建保障性住房設施辦法的通知》(周政〔2013〕66號)的文件要求,該宗地應配建總建筑面積10%的保障性住房,建成后受讓人按照與住建部門簽訂的《保障性住房配建合同》約定履行。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lián)合申請。聯(lián)合競買的,競買申請人應列明各成員單位并簽章,明確各成員單位出資比例,各成員單位為競買及競得后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競買申請人需提交無下述行為的承諾書:(1)存在偽造公文騙取用地手續(xù)和非法倒賣土地等犯罪行為、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等違法行為;(2)因企業(yè)原因造成土地閑置一年以上、違背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fā)利用土地、擅自改變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開發(fā);(3)因拖欠土地出讓金等情形之一的企業(yè)(包括其控股股東及其控股股東新設企業(yè))或個人。違法違規(guī)的行為未處理完畢的,均不得參加土地競買活動。因弄虛作假而競得土地的,其競買結果無效,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競得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公開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公開出讓文件。競買申請人可于2015年6月10日9時至2015年6月29日17時(北京時間,下同),登陸周口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站(www.zkggzyjy.gov.cn)“土地交易”欄目下載公開出讓文件。
五、競買申請人可于2015年6月10日9時至2015年6月29日17時,登陸周口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站(www.zkggzyjy.gov.cn)進行網(wǎng)上報名,并攜紙質報名材料到周口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大廳土地交易窗口提交書面申請。
網(wǎng)上報名及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6月29日17時。交納競買保證金方式為轉賬,現(xiàn)金方式交款無效。
經(jīng)審查,競買申請人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競買申請人須提交承諾書及商業(yè)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在承諾書中表明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具備申請條件的,周口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在2015年6月30日17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出讓方式根據(jù)報名情況確定,在規(guī)定報名時間截止時,符合競買資格的競買人不少于三人時,采取拍賣方式出讓,拍賣活動定于2015年7月1日10時整在周口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
不足三人時,采取掛牌方式出讓,掛牌時間為2015年6月30日9時至2015年7月13日16時,提交申請及繳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向后順延至2015年7月9日17時。
經(jīng)審查,申請人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周口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在2015年7月13日12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轉入現(xiàn)場競價,通過現(xiàn)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七、1.該宗地出讓價款總額為出讓地塊成交價。
2.該拍賣活動為無底價拍賣。
3.土地成交價款不含土地評估、土地勘測定界等費用。
八、聯(lián)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聯(lián)系地址:周口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漢陽路北段東側)
聯(lián) 系 人:苑庚庚 王碩
聯(lián)系電話:0394-8106819
監(jiān) 督 人:楊林輝
監(jiān)督電話:0394-6071208
開戶單位:周口市財政局非稅收入?yún)R繳專戶
開 戶 行:河南省周口市區(qū)農(nóng)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
賬 號:00000029134083801012
周口市國土資源局
2015年6月10日